湖 南 省 教 育 廳
關于舉辦湖南省第十屆本科院校音樂舞蹈專業學生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的補充通知
各本科院校:
經研究,定于 3 月 24 日—26 日在吉首大學舉行湖南省第十屆本科院校音樂舞蹈專業學生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現将有關事 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3 月 24 日-26 日
二、活動地點:吉首大學
獨唱:6 教學樓 225 室(模拟法廳),候場區:6 教學樓 213
室。
獨奏:4 教學樓 324 室(音樂廳),候場區:舞蹈 3 教室。
獨舞:實驗劇場,候場區:舞蹈 1 教室。
三、活動安排
3 月 24 日 8:30-20:00,選手簽到、走台(具體時段安排将由承辦學校直接通知各參賽高校);
3 月 24 日 19:30-20:30,召開領隊會議、各高校領隊抽取選手比賽順序簽;
3 月 25 日上午-26 日上午,比賽;
3 月 26 日下午,離會。
四、其他事項
1. 選手簽到、走台和比賽将采取分批次分時段錯峰進行,請所 有人員嚴格遵守組委會安排,按時進行簽到、走台和比賽。參賽 選手須在分批次走台和比賽時間開始前30 分鐘到達候場區進行簽到,查驗身份證和參賽證。凡遲到者将取消走台或比賽資格。
2. 參賽選手需持有比賽往返和比賽期間有效的人身意外傷害 保險,報到時須查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保險單複印件。
3. 參賽選手要嚴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個人防護責 任,堅持科學膳食作息,自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 安全距離;加強備賽參賽全過程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疑似新冠病 毒感染症狀要及時報告學校,經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 方可參賽。
湖南省教育廳
2023 年 2 月 15 日